2011年4月8日

教科書

教科書這課題裡面,有更深層次問題。

教育局的問題,是好做唔,去審批教本,原因是不信學校,校長,教師專業水平。結果是攪出所謂 Recommended Lists,既得利益者自此可印銀紙,欲加入競爭者門檻提高,形成幾近壟斷情況。

書商的問題是他們的目的不在教育而是賺錢,這可不能怪他們。為求印銀紙機可繼續開動,一要保住出版的課本在教育局的 lists上,二要學校選擇自己出版的書,三要做成舊書不能重用。此中當有說不出口的額外成本,媒體也曾報導過廉記的調查,都是不了了之。說得出口的是支援為學校,為教師提供教材,教師手冊等等 (由家長付鈔!)。當然他們這樣做是提供誘恩,為促使學校選擇自己出版的書。

學校和教師的問題是懶,甘願放棄自己的專業地位。

解決問題的方法其實很簡單, 教育局不再審批教本,可省回一大批人。信任學校有專業能力,自行選擇課本,而且課本跟本無需經常更新,在外國,很多學生根本不用買書,學校用同一套課本供學生使用,全無問題,因課本是死的,出版那天已是 OUT 了,但老師是生的,專業的,能跟得上事物,教導學生。現在的老師,應是教學,不是教書,是教學生怎樣去學,不再是知識輸送!

但是,相信香港為數不少教師,食了教育局和書商的「白粉」多年,甘於做真正的人之患,若沒有教育局為他們提供一張的教科書的 shortlist,和現成的教學材料,恐怕小則叫苦連天,大則 ‧‧‧?

今時今日,圖書館林立,互聯網資訊爆炸,真正「醒」的教育工作者,需要的其實只是那個Syllabus,即是學生必須懂的東西,便可以指導學生去尋找知識、分辨道理,真真正正的去學習做人。課本?就在出面世界呀,他們他日出來社會工作,可會有什麼 standard text book 呢?

2011年4月6日

派錢

財爺派錢,政客各自有其理由反對或贊成,一般市民大多應是高興,有識之士自是不以為然。

路邊社消息話,有人口輕輕話派啦,唔死得嘅,但依家就唔知點死,單是引起的法律問題已經一蘿蘿,仲唔好講實際派錢的運作。睇唻香港政府有牌都交待唔到點派!

大陸新發財到臺灣派錢,當然簡單過癮。廣州政府派交通津貼,亦係鍾意點派就點派,而且內地順民多,又多見財開眼,有錢萬事好商量。

香港就唔同,收完錢可以再司法覆核,告到政府褲甩。香港係法治之地,就算邊個有得派嘅定義非常清楚,仲要搞掂究竟跟邊套記錄派,唔可以多派、少派、漏派 ‧‧‧,因為香港監察政府事務嘅有志之士,多過牛毛!

 咁究竟跟邊套記錄派呢?身份證記錄?銀行户口?選民登記?全部都唔會包羅所有合資格收錢嘅人,只會包括咗啲唔合資格嘅人,點整理張清單出唻,保證唔會多派、少派、漏派呀?

最大鑊是香港有條個人私隱條例,你問銀行,入境處等等攞張名單唻派錢,犯法行為喎!就算銀行,入境處等乖乖地俾資料你去派錢,擔保到時一定有人搵個阿婆係收完六千之後,再伸請法律援助,告到你班友一身蟻。維護法治、保障個人私隱呀!

咁何解唔向澳門取經呀?唉, 澳門財爺同立法會話咁派啦,齊聲應好。香港財爺現階段,在立法會只能支吾其詞!

看來香港政府只有兩條路, 一是宣布:任何人認為自己有資格收錢,則在某限期之前,填表一張,到指定地點收錢,若有錯派,事後追回,故意錯誤申領者刑事追究。而此方案所涉人力物力,則側側膊唔好提。二是拖到選舉期近,才將派錢法案提交立法會,賭班馬騮為咗選票,不會高呼維護法治、保障個私隱,反對!

2011年3月29日

塔斯曼尼亞遊點滴 – 東岸 1

Barilla Bay Oyster Farm

在塔斯曼尼亞,不可不食生蠔。遊客必到的 Barilla Bay Oyster Farm ,離 Hobart 機場只三幾分鐘車程,若在機場取車,無理由不順道光顧。

 

這裡設有餐廳,只晚上營業。日間可光顧樓下店子,Take Away ,更加超值。店外有枱椅供進食。

 
 


 買一兩打生蠔,一枝 Riesling,加支生蠔啤酒,一樂也! 生蠔一打只售十澳元,在香港,論質論量,絕對吃不到。



 Sorell Fruit Farm

食過生蠔,襯有時間到 Sorell Fruit Farm。



若有興趣摘生果,最好在下午四時前到達,不過我們食的興趣大過活動,一於就在店內盡嚐各式水果雪糕,甜酒,糖果,生果,果醬。


駐店的澳洲阿嬸,自謂到過香港,對我們熱情招呼, 我們也不客氣了。